答: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,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。(到原发证区财政部门会计服务窗口办理)
申请材料:
1、调入地接收单位的工作证明(或户籍证明、居住证明)原件;
2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3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预约,按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办事窗口办理。
(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:https://a.szfb.gov.cn/system/sindex.do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