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财政局,光明、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:
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在执行中如遇问题,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委会计处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
法》的通知
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
各区财政局,光明、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:
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在执行中如遇问题,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委会计处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
法》的通知
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