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信会计培训学院 > 就业中心 > 资料下载 >

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请表

2014-08-24 10:20:38 浏览:
(一)2014年开展的是“2012年-2014年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”,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只要按本通知要求取得24学分,即完成“2012年-2014年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”。
 
  (二)凡2011年及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,可按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前年度要求,自主选择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补充学习。
 
  (三)从2015年1月1日起,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为每年1次,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
下载地址
分享到:
热门课程
华信会计实训基地

免费咨询电话:4007-882-885

Address: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大道嘉熙业广场4楼406室 (南门电梯直上4楼)

华信盐田党校校区

免费咨询电话:0755-8259 3374

联系地址: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1008号(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)